Youth Union 青年聯社

星期二, 4月 18, 2006

2004年回顧行動:「以校為本」貨不對辦 條例惡晒學生被玩


「學生關注校本條例聯席」公開信
「以校為本」貨不對辦 條例惡晒學生被玩

《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將在本年七月七號於立法會進行二讀。條例提倡以立法方式成立法團校董會,直接管理校政。雖然條例訂明法團校董會必須加入教師、家長及校友的代表,但我們對條例依然憂心如焚。

條例大玩數字遊戲

政府為維護辦學團體利益,在法團校董會中辦學團體穩奪六成議席,然後方輪到其他代表「分餅仔」——甚或只是「分餅屑」﹗因為家長、教師、校友加起來只有三席﹗就算不同學校可以各自處理,但這與辦學團體的六成人數相比,簡直有得於無﹗一個口口聲聲為推動校政民主而設的條例,卻在議席、人數上大玩數字遊戲,我們對此十分詫異。

「以校為本」完全忽略學生

條例聲稱建基於「校本管理精神」,以迎合每間學校不同的文化環境。請問哪一間學校的文化是「沒有學生」?學生是學校必然的組成部份,但校本條例卻將我們摒出局外,成為「輸出品」、成為「結果」、成為「檢定指標」﹗不單參與、討論、決策沒有我們的份,就算哪怕是一次正式的咨詢都欠奉,抹殺了學生參與自主學習環境的可能。條例一旦正式實行,學校之於我們頃間完全陌生、一步一步銷蝕著我們對學校的歸屬感。學校之於我們,不是工廠之於罐頭﹗

「學生關注校本條例聯席」是由青年筆記、青年聯社及香港中學生聯盟三個共同關注青年及學生現況的組織所組成,面對這對學生既無宣傳又無咨詢,卻偏偏又影響深遠的《校本條例》,我們提出下列三項要求︰

一) 法團校董會中加入學生代表
二) 擴闊並平均議席
三) 設立學生監察法團校董會的機制

1 Comments:

  • 大公報
    學生聯席要求加入校董會
    2004-7-8

    【本報訊】記者呂少群報道:爭議不休的校本條例終於交付立法會表決。長期沉默的學生團體終於揚聲,要求法團校董會加入學生代表。教統局則暗示,校董須年滿十八歲的規定是立法會法案小組主席何秀蘭提議。

    一個名為「學生關注校本條例聯席」的學生團體,趁立法會昨天二讀校本條例(《二○○二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發表公開信,到立法會門外抗議學生被置諸法團校董會門外。

    公開信批評,條例大玩數字遊戲,「政府為維護辦學團體利益,在法團校董會中辦學團體穩奪六成議席……家長、教師、校友加起來只有三席!這與辦學團體的六成人數相比,簡直有等於無!」聯席又抗議校本條例把學生摒出局外,「不單參與、討論、決策沒有我們的,就算哪怕是一次正式的諮詢都欠奉……條例一旦正式實行,學校之於我們頃間變得完全陌生,一步一步銷蝕我們對學校的歸屬感。」

    聯席要求,法團校董會加入學生代表,設立學生監察法團校董會的機制。「學生關注校本條例聯席」由四個學生團體組成,即青年筆記、青年聯社、中學生聯盟、基督教學生運動。

    教統局似乎早料到學生團體有此一著,迅速在個半小時內回覆本報記者查詢。稱對學生有志參與校本管理,感到高興。「法團校董會的組成及校董的年齡界限是經過諮詢及議會討論而定下的,而校董會包括家長及校友代表,相信已可反映學生的意見。」

    校本條例規定法團校董最低年齡為十八歲,教統局又暗示這是應法案委員會主席、「民主派」議員何秀蘭提議而定。又,立法會今早恢復二讀草案。

    By Blogger Youth Union 青年聯社, at 12:23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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